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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第三条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五)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案例
梁某某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事案件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16刑初957号
案情概要
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梁某某通过“卡易信”平台搭建“熊猫”网站,获取“绝地求生”等游戏外挂程序的卡密后,加价出售牟利。经鉴定,“绝地求生”游戏外挂系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销售“绝地求生”游戏外挂(XYZ)卡密的交易笔数为436笔,数量为443个,销售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661.90元。
2020年5月14日,被告人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律师解读
为何本案未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量刑?
根据腾讯游戏安全企业服务发布的文章,《干货!什么是游戏外挂,外挂的种类及实现原理》,外挂可分为两大类:辅助和破解版,这两类外挂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依赖游戏客户端。
辅助类外挂需要依赖游戏客户端,不能独自生效。根据其作用范围可以再划分为两个小类:专用插件和通用工具。
破解版类外挂本质上是一个非法客户端。常见能分为两类:脱机挂和小修小改的破解版。
脱机挂,是外挂作者基于游戏协议的分析,自己开发的一个游戏客户端。
受损破解版,基于正版客户端修改来实现。
本案中,“绝地求生”游戏外挂系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属于辅助类外挂。辅助类外挂通常实现的功能有“加速过关、减速躲技”“刷副本攒取金币经验”等。虽然司法机关未公布详细案情,但基于此,我们认为该案中外挂行为并未侵害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的法益,即“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换言之,该外挂损害的并非是软件著作权,其侵权行为更符合“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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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荃
高朋(南京)律所 专职律师
南京市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自贸区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公司商业贸易、知识产权领域保驾护航,擅长公司风险防范与治理、资本证券化等各类民商事业务。
高朋(南京)视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准为立所根本,担任了南京地区数十家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了多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金融、公司股权等多个领域。所承办的各类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均以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各界好评;所主持参与的国内外重大项目,均以高超的谈判技巧、严谨翔实的法律文书,得到合作双方的赞赏。